释义 |
放弃继承的声明如果是遗产处理前做出的则有效。因为法律规定,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 如果放弃继承的声明是继承人口头做出的,则需要有其自己承认,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才能认定有效,否则认定声明无效。 一、放弃继承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放弃继承应该注意的问题如下: 1、放弃继承的意思必须在继承开始后做出; 2、遗产分割前应当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3、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面的法律行为,无需征得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都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 4、继承权的放弃是否可以附保留条件。 放弃继承是指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 二、放弃遗产继承权应该怎么做 放弃遗产继承权应该出具书面放弃继承权的声明。放弃继承权声明需要明确被继承人和继承人的个人身份信息,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有继承关系;继承人有继承权,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详细信息,以及放弃继承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表示放弃继承。未说明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到期未说明的,视为放弃遗赠。 三、放弃继承权的方式有哪些 放弃继承权的方式有: 1、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其他继承人。以口头方式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者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有效; 2、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3、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或者诉讼中放弃继承后悔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不承认放弃继承后悔; 4、放弃继承的效力可以追溯到继承的开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