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义务有,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负担本人处理委托事务而支出的费用的义务;以及妥善保管占用的委托物的义务等。 行纪人有什么主要权利呢 行纪人的权利分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经委托人同意,处分有瑕疵或容易腐烂、变质的委托物的权利;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等。 行纪人有哪些主要权利 行纪人的主要权利:获得报酬的权利;经委托人同意,处分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委托物的权利;以及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外,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的权利等。 行纪合同行纪期限会多久 行纪合同的行纪期限应当由当事人达成约定。《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法律对行纪合同的行纪期限未作明确的规定,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达成约定,按照合同的内容确定行纪期限。问:行纪合同可以有留置权吗?答: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行纪合同存在留置权,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双方当事人约定不可以留置的,行纪人不享有留置权。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包括哪些内容 1、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是否享有费用偿还请求权,应依当事人的约定。当事人如果对此约定不明,一般情况下,该项费用应由行纪人负担。 2、如果当事人特别约定费用也由委托人支付的,则报酬未包括费用支出部分,行纪人有权要求委托人偿还费用,并可以要求承担已支出费用的利息。 什么叫做行纪合同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法律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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