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孳息归属哪一方 |
释义 | 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交付前产生的归出卖人,交付后产生的归买受人。孳息还会分成两种: 1、天然孳息 天然孳息(Fr ct s nat rales)是依据物的自然性能或者物的变化规律而取得的收益。例如:母鸡生的蛋、牲畜下的幼崽,果树长出的果子,土地自然生长的粮食、草、树木等植物。 2、法定孳息 法定孳息(Fr ct s civiles)是指由法律规定产生了从属关系,物主因出让所属物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而得到的收益。例如:存款得到的利息、出租房屋或物品得到的租金。也有观点认为租金属于经营性收益,不属于孳息。 一、关于房屋租金是孳息吗 房屋租金是收益,不是孳息。孳息是指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就租金而言,租金并不属于孳息的范围,租金产生的利息才属于孳息。租赁期间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出租人和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出租人在与承租人签署租赁合同时,应当审慎考虑租赁物的收益和孳息情况,打好提前量,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收益归于承租人,孳息按照规定划分。 二、用益物权人的权利 (一)占用的权利。“占有”是对物的实际控制。用益物权作为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自当以权利人对物的实际占有为必要。利用他人之物为使用收益,必然要对物予以实际支配。没有占有就不可能实现对物的直接利用。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所得;一物之上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权人的,因该物产生的天然孳息由用益物权人取得。 (二)使用、收益的权利。“使用”是依物的自然属性、法定用途或者约定的方式,对物进行实际上的利用。“收益”是通过对物的利用而获取经济上的收入或者其他利益。用益物权的设立就是对物的使用和收益。比如在他人的土地上自建房屋以供居住;在他人的土地上耕种、畜牧以供自用或出售而获得收益;在他人土地上建造楼宇用以出售、出租以取得收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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