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资格是否可以继承? |
释义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资格是否可以继承? 股东资格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可以继承。 继承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能够无偿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股权是一种财产所有权,它能进行转让,买卖和继承。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在自然人股东去世后,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的前提下,股东资格可以继承。继承人只要证明其为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而被继承人是公司股东即可继承股东资格。 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仅依据个人意愿,在符合公司章程的条件下不用经过其他股东或股东会的同意,而自动取得股东资格的情况,原则上其他股东在股东资格继承时没有优先购买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可以对股权继承做出规定,并且优于法律规定的效力。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具有资合性的同时,很大程度上更具有人合性。有限责任公司得以成立和延续,股东之间相互信任和依赖的关系至关重要。如果公司章程对继承股东资格有除外规定的,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能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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