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产权到期,如何处理?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商铺和住宅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年限以及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商铺的40年产权到期后可以自动续约,而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所有人具有优先向国家申请延续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如果国家有拆迁计划,拆迁会无偿征用土地并对地上物做价补偿。商铺40年后到期拆迁会有搬迁前期费用、停工费、机器设备修复费用、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用等补偿,拆迁政策产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除非住房住宅也会得到补偿。 法律分析 一、商铺和住宅的产权分别于40年和70年到期,按照国家当前规定,期满后自动续约。 2、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我们只是有使用权,商铺的40年就是指的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到期的只是土地租用时间,不是房产,到时候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 3、土地如果到期,所有人具有优先向国家申请延续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如果国家没有拆迁计划,则该土地可以由原所有人按照现行(到期日)的土地价格,交纳土地出让金以继续使用土地。 4、如果国家有拆迁计划,则无偿征用土地,并对地上物做价补偿。 二、商铺40年后到期拆迁有没有补偿 1、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机器设备的修复费用,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用等; 2、拆迁政策产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需要看到拆迁协议,才能确认该拆迁是否合法,以及能索要哪些赔偿; 3、拆除非住房住宅造成停产停业的也得到补偿。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照所涉及的在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 结语 商铺和住宅的产权分别于40年和70年到期,按照国家当前规定,期满后自动续约。商铺40年后到期拆迁会有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机器设备的修复费用、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用等,拆迁政策产生的奖励费用以及拆除非住房住宅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商铺的所有权是商场的,不是业主的,因此商铺业主无权要求拆迁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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