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这段内容是关于咨询律师的提示,重点在于提醒访客详细描述问题,并关注不同律师的解答差异。如果访客不确定,可以继续咨询并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法律分析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咨询者对其问题的描述非常详细,不同的律师给出了不同的解答,你可以重点关注其中的差异。 如果你不是太确定,请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拓展延伸 离婚后查询离婚信息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离婚后查询离婚信息的法律依据是夫妻双方都有权查询或者不查询。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查询或者不查询其另一方的个人财产,应当有利于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民事权益和维护家庭和睦。因此,离婚后查询离婚信息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结语 在遇到问题时,详细描述问题能够帮助咨询者更好地理解并得到准确的解答。如果对答案不确定,请不要犹豫,随时咨询助手,我们将为您提供最详细的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