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有吸毒案底住酒店是每次都会查,直至三年未复吸降低管控级别后才会变成抽查。吸毒行政案件一经处理都要将嫌疑人信息录入全国动态管控系统的。可以通过购买高铁车票或者住宿登记等方式查验是否被管控!被录入全国动管系统的,一经发现任何公安机关根据“逢嫌必检”规则都有权力要求查验尿检。这个全国动管系统是全国联网的,其删除或修改权限早就收归到省公安厅一级了,就是说省厅及公安部才有权限修改删除,并不容易删掉,但是只要没有在吸食了,不管哪里公安机关查处尿检,都不怕。而且随着多次检查都未复吸,随着时间会慢慢减低管控级别,到后来只是抽查而不会每次都查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