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可以与受害人见面,但需经过取保候审监管机关同意,并由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如果受害人拒绝与被告人见面,则无法强制实施。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被害人和追诉机关有权参加刑事诉讼,行使诉讼权利。……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可以与被害人见面,但需经过取保候审监管机关同意,并由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应当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不得违反规定离开指定的地点和限制的范围,与被害人、证人及其它有关人员联系,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刑事诉讼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