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后妻子可以跟随丈夫的姓氏吗 |
释义 | 中国女人结婚后一般不改姓氏,但在古代曾有“冠夫姓”习俗,如李姓女子嫁给张姓男子后改姓为“A”或“B”,尽管现已不再使用,但人们仍可通过称呼“C”或“D”来识别这位姓氏为E的女子。 法律分析 西方国家大多是正式结婚之后,妻子的形式改成跟丈夫一样的,所以一家人都是同一个姓氏。中国也有“冠夫姓”这一说,比如古时候如果一女子姓李,老公姓张,结婚后,女子就变成了“A”或者“B”。现在已经不这么用了,但是结了婚以后如果有人称呼她为“C”或者“D”,这样大家也知道是称呼这位E女子。现在中国女人结婚是不改姓氏的。 拓展延伸 婚姻中的姓氏选择权利 在婚姻中,妻子是否可以选择跟随丈夫的姓氏是一个涉及个人选择权利的问题。根据不同的文化和法律背景,对此问题的看法可能存在差异。在一些社会中,传统观念认为妻子应该跟随丈夫的姓氏,以示夫妻间的归属感和家族连续性。然而,在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妻子选择保留自己的姓氏,以维护个人身份和职业发展。一些国家的法律也允许妻子自由选择是否改姓。因此,婚姻中的姓氏选择权利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妻子应该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跟随丈夫的姓氏,以符合个人意愿和平等原则。 结语 婚姻中的姓氏选择权利应受尊重和保护,妻子是否跟随丈夫的姓氏是个人自主决定的问题。根据不同文化和法律背景,观点可能有所不同。传统观念认为妻子应改姓以示夫妻归属感和家族连续性,但现代社会越来越多妻子选择保留姓氏以维护个人身份和职业发展。婚姻中的姓氏选择权利应符合个人意愿和平等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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