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异后仍可探望子女吗? |
释义 | 离婚后的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这是一项基本人权,也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根据《民法典》第1086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如果父母的探望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法院可以中止探望,但事由消失后应恢复探望权。 法律分析 有探望权。 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拓展延伸 离异后父母的探望权: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的差距 离异后父母的探望权是一个涉及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的复杂问题。根据法律,离异后的父母通常都有权利继续探望子女,因为维护子女与父母的亲子关系被认为是至关重要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父母之间可能存在矛盾和纷争,导致探望权的行使受到限制。一些因素可能影响探望权,如父母之间的冲突、子女的意愿、父母的行为等。因此,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之间存在差距,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子女的最佳利益和亲子关系的维护。法律制度和社会支持应该为离异后父母提供指导和帮助,以促进和保护子女与父母之间的联系。 结语 离异后父母的探望权是维护亲子关系的重要法定权利,也是基于血缘关系而形成的情感的体现。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异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权利探望子女,另一方则有协助的义务。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父母之间的纷争和其他因素可能限制探望权的行使。为确保子女的最佳利益和亲子关系的维护,法律制度和社会支持应提供指导和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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