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面积与实际测量面积的维权之路 |
释义 | 期房预售合同中关于房屋面积误差的解决办法。购房者可通过合同条款约定:1)正负1%误差范围内忽略不计;2)正负3%误差部分重新结算;3)超过正负3%视为卖方违约,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获得退款和违约金。超过3%的面积多退少补,超过3%的面积少则双倍退还给购房者。 法律分析 通常而言,这个问题在现房销售中比较少涉及,而且即使出现,误差的范围也较小,比较容易解决。 问题较多的是期房预售,因为在期房预售合同签署时,房屋还处于未成型状态,建成后的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暂测面积有误差属于常见情况。 但是如果误差较大,将严重影响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因为很可能面积超出了购房人预先设定的经济承受能力范围或者大大低于购房人所需要的面积大小。 法律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解决这个问题的较好办法就是依靠合同条款,通过双方平等的协商加以约定。通常,购房人可以要求在合同条款中做如下规定: (1)确定一个较小的误差范围内(如正负1%以内),在这个范围内的误差忽略不计,视为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相符,买卖双方不再对有关差价进行结算; (2)协商确定在一个合理的、买方能接受的范围内(如正负3%以内),买卖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就误差部分进行重新结算,多退少补; (3)超过以上合理范围的误差(如正负误差超过3%),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那么业主是有权退房的并按合同约定要求卖方退还房价款及其利息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如果实际面积的误差超过正负3%以上。如果业主不要求退房的话,面积多了3%以上的话,3%以内的部分业主应按照原价缴纳,而超过3%的部分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如果面积少了3%以上,3%以内的部分按原价退还,3%以上的部分则应双倍退还给业主。 结语 在现房销售中,面积误差较小且容易解决,但期房预售中面积误差常见且可能严重影响购房者权益。法律未对此做出强制规定,建议双方通过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解决。购房人可要求规定误差范围内忽略差价、重新结算差价或解除合同并获得退款、利息和违约金。超过正负3%的误差,业主可选择退房或按原价缴纳或双倍退款。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交付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