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后,老人给儿子买房是否合法? |
释义 | 婚后父母买房是否夫妻共有财产,取决于产权登记和父母意图。婚前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离婚时属于子女个人财产;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双方共有财产;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按比例分割。建议在婚后父母出资购房时,事先明确约定以避免纠纷。 法律分析 一、婚后老人给儿子买房算是夫妻共有财产么 除非加了儿媳名字,或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这是赠与小夫妻的共同财产,否则就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只写儿子一人名的话,不管是全款,还是首付,都是儿子的个人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婚前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1、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就属于出资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对方就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婚前一方父母为了结婚而为子女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婚前一方父母为了子女结婚购房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分割财产。 4、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婚前父母均出资买房,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因此,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只考虑双方父母的出资额,根据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即可。 5、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婚前购房,双方父母俱出资,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简单因为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就理解为双方对一方的赠与。因此,在离婚时,对房产进行分割,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在夫妻结婚之后,如果父母有打算出资给子女买房的话,为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建议事先一定要约定清楚。比如,通常情况下一方父母在婚后出资给子女买房,同时也是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往往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但要是双方父母在婚后均有出资,而房屋登记在其中一方子女名下的,则该房产一般是按照父母出资的比例,由夫妻按份共有。 结语 在婚姻关系中,父母给子女购买房产的归属问题备受关注。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房产登记仅在儿子名下且未明确赠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该房产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而在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下,产权登记方式决定了离婚后的分配方式。建议在婚前就明确约定,以避免日后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八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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