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员工工伤死亡? |
释义 | 员工工伤死亡需立即报警,进行工伤认定。购买工伤保险的单位由保险基金支付费用,未购买的由用工单位承担。若无保险,可与家属协商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工伤待遇纠纷需先劳动仲裁。员工工伤死亡需报警并赔偿丧葬费、一次性补助金等,未成年子女需支付抚养费。 法律分析 一、员工工伤死亡怎么处理? 1.立即向当地工伤保险管理机构填报工伤死亡报告,提请工伤认定。发生死亡事故,劳动监察、安全管理、公安监察会介入调查,确定责任,待工伤认定后进行后续事务流程。 2.你单位必须是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劳动部门才会受理工伤认定,符合条件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费用。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所有费用由用工单位承担。 3.你单位如果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你单位可以同死亡者家属进行协商,可以参照人身损害赔偿规定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人身损害赔偿高于工伤死亡一次性补助。 二、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的规定。而申请做工伤认定,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由单位在事发后30天内,受伤者或家属在事发后1年内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在伤情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因工负伤待遇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条件,即未经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员工工伤死亡的情况下,应当立即报警,并根据工伤鉴定的情况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对员工进行死亡赔偿,涉及到的赔偿项目有员工的丧葬费以及一次性补助金等等。另外,如果员工有未成年的子女等情况的,还应当对未成年子女在成年之前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结语 员工工伤死亡需要立即向工伤保险管理机构报告,进行工伤认定。如果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符合条件则由保险基金支付费用;若未购买,用工单位需承担全部费用。未购买工伤保险的单位可与死者家属协商,参照人身损害赔偿规定处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应认定为工伤。申请工伤认定需在事发后30天内提出,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纠纷属于劳动争议,需经劳动仲裁解决。员工工伤死亡时,应立即报警,并对丧葬费、一次性补助金等进行赔偿。对未成年子女,需支付抚养费至其成年。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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