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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不属于正当防卫行为?
释义
    以下行为不应属于正当防卫:
    1、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2、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3、对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4、偶然防卫或者是假想防卫等。
    一、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
    1、危险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只有来自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比较广泛,不仅可以是人的不法侵害行为,也可以是是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以及人的生理、病理的原因等。
    2、实施的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人实施,而紧急避险则是向第三者实施。
    3、行为的限制不同。正当防卫行为的实施是出于必要,即使能够用其他方法避免不法侵害,也允许进行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行为的实施则出于迫不得已,除了避险以外别无其他选择。
    4、行为的限度不同。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既可以小于、也可以大于不法侵害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而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则只能小于所避免的损害,不能等于甚至大于所避免的损害。
    5、主体的限定不同。正当防卫是每个人都有的权利;紧急避险则不能是有特定身份的人。
    1、目的相同。二者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
    2、前提相同。二者都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侵害时才能实施。
    3、责任相同。二者超过法定的限度造成相应损害后果的,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免除处罚。
    二、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呢
    1、危险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只有来自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比较广泛,不仅可以是人的不法侵害行为,也可以是是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以及人的生理、病理的原因等。
    2、实施的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人实施,而紧急避险则是向第三者实施。
    3、行为的限制不同。正当防卫行为的实施是出于必要,即使能够用其他方法避免不法侵害,也允许进行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行为的实施则出于迫不得已,除了避险以外别无其他选择。
    4、行为的限度不同。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既可以小于、也可以大于不法侵害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而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则只能小于所避免的损害,不能等于甚至大于所避免的损害。
    5、主体的限定不同。正当防卫是每个人都有的权利;紧急避险则不能是有特定身份的人。
    三、正当防卫符合条件
    1、不法侵害客观存在,即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客观存在来自他人的不法侵害,但并不以不法侵害行为构成犯罪为必要条件。
    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即正当防卫针对的必须是已经开始而尚未结束的不法侵害。如果针对未发生的“侵害”或已经结束的侵害进行“防卫”,则不属于正当防卫。
    3、具有防卫意识,即行为人实施防卫行为必须是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
    4、针对不法侵害人,即正当防卫的对象必须是不法侵害人本身,而不能是第三人。
    5、没有明显超出必要的限度,但是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的,没有必要限度的限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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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4: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