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当得利之债条件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不当得利的相关规定和提起诉讼的程序。不当得利是指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获取利益,导致受损方提出返还不当得利的要求。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如果涉及侵占罪,则不当得利行为可能会被判刑。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要提起不当得利之诉,需要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 法律分析 在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获取利益,导致受损方提出返还不当得利的要求,就构成了不当得利之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二十二条【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二、不当得利会判刑吗 1、不当得利属于民事行为,不会受到刑事处分,也就是说不会判刑的。 2、不当得利属于民事行为,不会判刑的,但是如果涉及侵占罪的话,就是会判刑的。当我们的合法财产和利益遭受损失的时候,一定要拿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3、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 4、在此行为之中,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三、如何提起不当得利之诉 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 2、案件被受理后,法院会给你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一定比例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 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一般会给原被告发开庭传票的; 4、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 5、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结语 在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获取利益,可能导致受损方提出返还不当得利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和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这种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之债。同时,根据第九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有三种情形除外。因此,如果涉及不当得利行为,受损方应该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此过程中,受益人应为债务人,受害人应为债权人。若要提起不当得利之诉,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并按照相关程序缴纳诉讼费用。最后,判决结果不服时,可以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t第九百八十五条\t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民法典\t第九百八十七条\t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民法典\t第九百八十八条\t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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