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复保险的责任承担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重复保险中各保险人的承担保险责任相关知识。在重复保险中,各保险人需要按照不同的方式承担保险责任。其中,比例分担赔偿是指各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根据其保险金额所占的比例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连带责任赔偿是指各保险人连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可选择其中的任一保险人或数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折衷分担赔偿是指超额同时复保险各保险人的负担数额,按其各自保险金额的比例决定。虽然该规定在一定程度 法律分析 概述:重复保险是指在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的情况下,投保人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分别订立保险合同,或者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情况下,实际上已经构成了重复保险。本文主要介绍重复保险中各保险人的承担保险责任相关的知识。 各保险人如何承担保险责任,立法例主要有以下几种: 1、比例分担赔偿 比例分担赔偿是指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为弥补其损失,需分别向各保险人求偿,各保险人根据其保险金额所占的比例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这种立法例体现在法国保险契约法,其缺陷是增加了被保险人的求偿成本,不利于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2、连带责任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时,各保险人连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可选择其中的任一保险人或数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已赔偿部分超过其应承担的责任,可以向其他保险人追偿。在连带责任赔偿立法例中,各保险人对外(被保险人)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承担按份责任(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比例进行分担)。 澳门《商法典》第1002条规定: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得请求任一保险人在保险金额范围内作出应付之全部赔偿。支付赔偿之保险人按保险金额之比例对其他保险人享有求偿权;如其中一名保险人破产或其中一份保险合同无效或不产生效力,有关份额由其他保险人分摊。韩国《商法》第672条规定:就同一保险合同的标的及同一事故,同时或者依次签订数个保险合同时,若其保险金额的总额超过保险价值,保险人应以各自的保险金额为限承担连带责任。在此情形下,各保险人应按各自的保险金额的比例来承担补偿责任。 该立法例有利于充分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但在任何情况下,保险人之间均按照保险金额比例分摊赔偿责任,难免会产生不公平,因为财产损失保险与责任保险存在区别。在财产损失保险中,保险金额体现了保险标的价值,但在责任保险中,责任限额是保险人用来控制自身风险的一种措施,不存在与保险人责任限额相对应的价值,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比例分担赔偿责任,对于部分保险人来说,可能不公平。例如,投保人就其产品向甲保险公司投保10万元的责任险,同时,就同样产品向乙公司投保1万元责任险,在保险责任期间,该产品造成第三人损失4000元,如果按照保险金额比例分摊,则甲保险公司承担损失的10/11,而乙保险公司只承担损失的1/11。但是,如果在同等情况下,适用限额责任,对于各保险人来说,可能更公平。所谓限额责任,是按各保险人在没有其他保险人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单独应负责任的限额来比例分摊。就上例而言,如果适用限额责任,甲保险公司根据其保险合同,承担的责任为4000元,乙保险公司根据其合同承担的损失为4000元,两份保险合同承担的赔偿责任之和为8000元,甲乙两保险公司均分摊实际赔偿损失4000元的1/2,即各自承担2000元。在责任重复保险中,各保险人适用限额责任分摊实际赔偿责任更现实,如果实际造成的损失小于或等于数份保险合同中的最低责任限额,则各保险人分摊的数额相等,有利于实现各保险人之间责任公平。 3、折衷分担赔偿 《日本商法典》第632条规定,超额同时复保险各保险人的负担数额,按其各自保险金额的比例决定。第633条规定:相继成立数个保险合同时,前一个保险人先负担损害,如果其负担数额不足填补全部损害时,由后一个保险人负担。该规定不利于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不利于实现各保险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拓展延伸 重复保险责任承担方式是指在同一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对同一被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可能会采用不同的方式承担重复保险责任。其中一种方式是比例责任承担方式,即保险公司在向被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时,按照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承担责任。另一种方式是连带责任承担方式,即保险公司对同一被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保险金额总和等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采用比例责任承担方式。如果保险公司采用连带责任承担方式,则应当事先告知被保险人,并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未明确约定,则按照比例责任承担方式承担保险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保险公司违反规定采用连带责任承担方式承担保险责任,给被保险人造成损失,则被保险人有权要求赔偿。如果保险公司未能及时足额赔偿,被保险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因此,保险公司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采用合法的保险责任承担方式,确保保险合同的生效和有效。 结语 重复保险中,不同保险人的承担保险责任方式有以下几种:比例分担赔偿、连带责任赔偿和折衷分担赔偿。比例分担赔偿增加了被保险人的求偿成本,不利于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连带责任赔偿则有利于充分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但也可能产生不公平;折衷分担赔偿则能实现各保险人之间的责任公平,但有时也会产生不公平。因此,在设计保险合同时,应该充分考虑保险人的利益和被保险人的权益,并制定合理的保险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九十四条 保险公司,除本法另有规定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八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 第六十六条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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