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烧秸秆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焚烧秸秆的处罚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并没有规定,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对于焚烧秸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如下: 1、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可以给予以下处罚: (1)警告; (2)罚款; (3)行政拘留;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2、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3、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综上所述,烧秸秆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焚烧秸秆的处罚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并没有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