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建一键报贫有何政策? |
释义 | 律师分析: 福建一键报贫政策:户内对象均无劳动能力且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的农户,以及户内对象有劳动能力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线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或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线,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对家庭有自用汽车、商品房、家庭成员公职、家庭金融资产超过低保年标准4倍等情况的对象,原则上不列为监测对象。监测对象收入的评定范围为评定月份往前倒推一年内的收入。)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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