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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安机关受理听证后怎样处理
释义
    一、公安机关受理听证后怎样处理
    1、公安机关受理听证后,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通知书送达听证申请人,并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其他听证参加人。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六条。
    二、听证会行政机关的义务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2、公安机关决定予以听证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之日起2日内确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在听证举行的7日前,将载有下列事项的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3、听证人员在听证预备阶段必须完成核对听证参加人身份、宣读听证纪律、征询当事人是否申请听证人员回避等事项。
    4、当事人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宣布暂停听证,报请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申请听证员、书记员回避的,由听证主持人当场决定。
    5、举行听证时,由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
    6、听证应当制作听证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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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1:5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