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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厂房拆迁员工怎么办
释义
    因工厂拆迁而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厂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具体的标准为,员工在工厂工作时间超过一年的,应当按照一个月的标准工资发放补偿金,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应当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按照半个月的标准工资进行发放,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处理,未能就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达成协议的,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关于公司解聘员工的赔偿
    公司解聘员工的,如果不是因员工过失导致被辞退的,都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计算,按照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赔偿,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该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公司搬家跨区有赔偿吗
    公司搬家跨区有赔偿。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企业拆迁员工有没有赔偿
    公司要拆迁,征收方除了对公司进行补偿外,还应对公司员工进行补偿。若因拆迁公司要解聘员工,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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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4:2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