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抢注如何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商标抢注处理如下: 1、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被抢注商标已经批准注册的,可以在商标注册后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 3、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的,撤销申请时间不限;被抢注商标注册后长期未使用的,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向商标局申请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批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第二十九条规定,两个以上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申请注册的,应当对在先申请的商标进行初步审定和公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第二十九条 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申请人未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的,不影响商标局做出审查决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