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形可以为被告人进行无罪辩护? |
释义 | 社会生活中,不是所有涉嫌刑事犯罪的人,真的就是犯了罪,到最后都会真的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案件涉及的因素非常多,情况都是非常复杂的,涉嫌犯罪的人未必就是真凶,因此犯罪嫌疑人做无罪辩护的情形并不少见。况且很多情况下,即使犯罪嫌疑人做出了涉嫌犯罪的行为,也是可以委托律师进行无罪辩护的。 无罪辩护的情形 通常情况下,律师可以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无罪辩护的情形有: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实施被指控犯罪行为。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刑事责任能力。如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如完全性精神病人犯罪或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不正常时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 4、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法律规定,因当事人实施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行为,导致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不认为是犯罪。 5、证据不足。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要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的,就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形成对应的证据链,否则应当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 6、刑法不予追究。如追诉时效已过,不予再追究的;刑事自诉案件,当事人撤诉的。 7、办案机关程序违法的。办案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取得的证据难以保证其真实与公正性,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极有可能出现差错。如警方或检察院取得的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般情况下,很多人可能很难分辨自身是否可以进行无罪辩护的,若被警方传话问询,甚至已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警方交代相关事实,切莫轻易向警方承认自己有罪。我们建议最妥当的是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由律师分析具体案情,运用律师查阅相关资料的权利,为案件做好定位,争取无罪释放。 一、刑诉律师会见找律师有用吗 当然有用。 委托专业的刑辩律师进行有效会见,可以为其提供程序性法律帮助和实体性法律咨询,对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作用主要有: 1、可以了解到最真实的案情。 2、通过会见直接给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3、通过会见可以了解到侦查机关掌握了哪些证据并最终确定调查取证的重点。 4、向侦查机关提出法律意见书。 5、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作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询问案件事实,听取犯罪嫌疑人的陈述和辩解。 2、核对有关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询问犯罪嫌疑人有无新的人证、物证和证据线索。 3、告知其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诉讼权利义务。如,在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对其讯问时,其自己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有自我辩护的权利,要求重新鉴定的权利,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申诉的权利等。 4、询问案件有关情况。询问其已被羁押的期限、办案人员对其是否有刑讯逼供、变相拘禁等违行为、随案有无被扣押、冻结的财产等等。 根据前述会见所了解的内容,辩护律师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其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对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或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应建议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审判阶段,律师会见被告人的作用主要有: 1、律师在会见被告人之前已详细审阅过全部案卷,总结案件的疑点、难点,找到辩护的关键所在,然后再带着策略去找自己的当事人。 2、听取被告人对《起诉书》的意见,进一步根据阅卷情况与被告人进行彻底沟通,核对案件事实,对全案不符合逻辑的环节进行有效过滤。 3、听取被告人的自行辩护意见,并将律师初步形成的辩护观点给被告人交待,以征求其意见。 4、向被告人详细告知庭审过程。 5、向被告人传授庭审技巧。 6.向被告人传授如何有效的自我辩护。 7.再次询问和核对有关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8.再次询问被告人有无新的证据和证据线索。 9.询问被告人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意见。 10.如果被告人确实没有犯罪,鼓励其勇敢翻供,不要怕被定上个“认罪态度不好的罪名”。 11.给被告人以其他法律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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