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事会职权是怎样的 |
释义 | 监事会职权包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以及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事的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监事会在法定情况下可以进行公司代表诉讼。 一、公司法有规定参加股东会的人数吗? 《公司法》并未对股东会参会人数作出明确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三十九条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司监事变更需要多久 公司变更监事会之前会提前十五天通知股东召开股东会议,由股东大会决定监事和监事报酬的事宜,并形成会议决议。监事一旦变更,应该向原公司登记备案。一般情况下,公司监事变更没有时间的规定。因为监事的任期为三年,而且任期届满后可以连选连任。如果监事的任期届满却没有及时改选,或出现监事在任期内辞职的情况,那么原监事依然需要继续履行职务,直到选出新任监事为止。 三、监事会可以参加股东会吗 监事可以参加股东会。监事的职权中,与股东会有关的职权包括:1、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2、在董事会不履职时代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3、以及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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