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大货车扰民处理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和环保部门投诉。根据规定,机动车辆在市内交通干线上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正常行驶的机动车、飞机、火车、汽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行驶和飞行中所产生的噪声,由环保部门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六条 受到噪声侵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侵权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对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相应的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 国家鼓励排放噪声的单位、个人和公共场所管理者与受到噪声侵害的单位和个人友好协商,通过调整生产经营时间、施工作业时间,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措施,支付补偿金、异地安置等方式,妥善解决噪声纠纷。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