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什么叫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哪些 |
释义 | 民法典中非营利法人的定义及包括的类型和设立条件。非营利法人是为公益目的或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的,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会员分配利润的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法人的设立对非营利目的开放,可根据需要自愿登记为非营利法人。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理事会作为决策机构,社会团体法人应制定法人章程。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什么叫非营利法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七条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二、非营利法人包括哪些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非营利法人的设立向所有的非营利目的开放。 除特殊功能的非营利法人外,其他的均采准则制,放开非营利法人的设立,诸如业主委员会、甚至合作社等重要的民间组织,均可以自愿登记为非营利法人,而获得法人资格。 1、具备法人条件,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供公益服务设立的事业单位,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事业单位法人设理事会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理事会为其决策机构。 事业单位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产生。 3、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4、设立社会团体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 结语 非营利法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七条规定,是指为公益目的或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组织。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法人的设立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除特殊功能的非营利法人外,其他组织可以自愿登记为非营利法人,获得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设立依法登记并具备法人条件,理事会为其决策机构。社会团体法人则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依法登记成立并制定法人章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三章人身和人格权益第二十二条禁止拐卖、绑架妇女;禁止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禁止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 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按照各自的职责及时发现报告,并采取措施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做好被解救妇女的安置、救助和关爱等工作。妇女联合会协助和配合做好有关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歧视被拐卖、绑架的妇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七章司法保护第一百零三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有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姓名、影像、住所、就读学校以及其他可能识别出其身份的信息,但查找失踪、被拐卖未成年人等情形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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