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补贴对象包括新吸纳劳动者的中小微企业:对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以就业部门登记为准),由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以及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 法律依据: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工作的通知》 二、补贴标准 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第一类补贴对象享受以工代训补贴人数,按2020年1月23日至补贴申报日实际吸纳人数(以缴纳失业保险人数为准)计;第二类补贴对象享受以工代训补贴人数,按申报日上个月企业缴纳失业保险人数的一定比例计(实际补贴人数四舍五入)。同一企业享受上述两类补贴的总人数不得超过企业缴纳失业保险人数。 主城区(不含萧山、余杭、富阳区,下同)的企业原则上全部纳入第二类补贴对象范围,补贴对象享受以工代训补贴人数,按申报日上个月企业缴纳失业保险人数的60%计(实际补贴人数四舍五入)。 主城区以外各区、县(市)可根据实际,结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承受能力,通过疫情发生以来企业纳税额、用电量、营业收入、利润等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单一指标或综合多个指标,自行制订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认定条件,并确定第二类补贴对象享受以工代训补贴人数的比例。 所需资金从各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各地以工代训补贴资金使用总额,不超过当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年-2021年)专账资金提取额度的50%。企业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不计入劳动者每年3次培训补贴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