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直行车道右转扣分罚款吗? |
释义 | 直行车道右转了会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扣3分。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向交通部门申诉,确实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消除违章记录,不做处罚。 一、压对面左转弯线算违章吗 压对面左转弯线算违章。机动车右转弯压在斑马线上算违章,这种违章属于越线停车,越线停车会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二、绿灯亮了不走是不是违章? 绿灯亮了不走是算违规行为的。因为机动车应当依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知。绿灯亮的时候,仍然逗留在原地,是会影响后车前行的,这是属于违反了通行规则的违法行为。正常情况下车辆以及行人都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来通行;如果遇有交通警察在现场指挥的时候,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注意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要确保自身的安全。 三、交通事故处理的原则包括有哪些 1、行为责任原则 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2、因果关系原则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 3、路权原则即各行其道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4、安全原则 交通事故的形态千变万化,事故原因多种多样,交通参与者在享受通行权利的同时,如遇他人侵犯己方的合法通行权,必须做到合理避让,主动承担维护安全的义务。 5、结果责任原则 行为人的行为虽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但加重了事故后果,应负事故责任,即结果责任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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