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一千元不还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欠钱一千元不还怎么办 欠1000块钱不还的,权利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应当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只要符合起诉的法定条件法院就会受理。而起诉的法定条件为: 1、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 2、要有明确的被告。 3、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4、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的范围以及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要起诉的,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二、别人欠我1000元恶意不还,起诉需要多少钱 (一)欠多少钱与起诉并无直接关联 (二)起诉要符合起诉的相关条件即可 1、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 2、起诉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简单地讲,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2)有明确的被告。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他发生民事权益的争议。只有被告明确,诉讼方能成立。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陈述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以及支持该诉讼请求的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起诉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的条件包括: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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