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因车祸致人死亡,且肇事者无力赔偿的情况下,一般建议可以走保险理赔程序。若该机动车购买交强险的,则会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保险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