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电梯生产企业系指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电梯产品的企业,必须具备设计、开发能力;必须具备保证电梯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计量检验与测试手段;必须有一支足以保证产品质量和进行正常生产的机械、电子、电气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及计量、检验人员队伍;必须严格按照图纸、生产工艺和技术标准进行生产、试验和检验。产品生产过程必须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电梯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电梯管理的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第六条 电梯生产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如需委托其他企业从事本企业电梯销售、安装、维修时,允许实行委托代理制。电梯生产企业与被委托代理的企业是平等、互惠、互利的关系。电梯生产企业应在技术、管理、质量保证等方面对被委托代理的企业进行培训、指导,提供有关技术资料;被委托代理的企业应按委托的电梯生产企业对电梯质量的要求,对所销售、安装、维修电梯的质量、运行安全向委托的电梯生产企业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