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放前参加工作的离休老工人死后丧葬费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职工因工死亡或残废退职后死亡时的丧葬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一定比例发放,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分析 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职工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因为人身侵害死亡的,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拓展延伸 离休老工人的丧葬费标准及相关政策解读 离休老工人的丧葬费标准是指在离休老工人去世后,其家属可以享受到的一定金额的丧葬费用补助。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离休老工人的丧葬费标准包括基本丧葬费和附加丧葬费两部分。基本丧葬费是根据离休老工人的工龄和工资水平来确定的,而附加丧葬费则是根据离休老工人的家庭情况、残疾情况等因素进行补充的。具体的标准和金额会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为了确保离休老工人及其家属的权益,建议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并妥善处理相关手续。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离休老工人的丧葬费标准则根据工龄、工资水平、家庭情况和残疾情况等因素确定。为确保权益,建议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并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烈士褒扬条例(2019第二次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烈士褒扬和烈士遗属抚恤优待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烈士褒扬和烈士遗属抚恤优待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的监督。 烈士褒扬条例(2019第二次修订):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在烈士褒扬和抚恤优待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条例规定评定烈士或者审批抚恤优待的; (二)未按照规定的标准、数额、对象审批或者发放烈士褒扬金或者抚恤金的; (三)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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