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当地人民政府及教育部门应本着均衡发展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缩小各个学校之间的办学条件差距,且在校园内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若学校擅自以硬性指标区分学生类别,其行为是不符合教育规律的,也就违背了实施义务教育的初衷。因此,学校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是不合法的,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应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若情节严重的,应依法对相关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六条 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