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至30%后的余值。应纳税额房产原值乘以(1减去10%或30%)乘以税率(1.2%); (2)从租计征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至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乘以税率(12%)。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 营业执照 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个人所得税 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税务登记证件的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