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如何证明被家暴 |
释义 | 如果婚姻关系的一方经常遭遇到家庭暴力,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应的证据要求离婚。那么应该提交以下证据: 这些证据包括派出所出警记录、法医伤情鉴定、医院诊断证明和交费单据以及学校出具的证明,这些证据的出具单位都属于一些公权力机构或者事业单位,与双方当事人都没有什么利害关系,其证据一般可以被采信。 除此之外,遭受家暴的一方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要因夫妻一方的家暴行为导致离婚的,另一方就有权向有过错方请求赔偿的权利,但遭受家暴的一方对于婚姻关系的解除不应存在法定的过错行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