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物未交付质押合同生效吗 |
释义 | 质物未交付时,质押合同不会生效。质押合同的生效需要质押物的转移登记或实际交付,如果质物没有交付,那么质押合同还没有生效。对于以有价证券、基金份额、股权、知识产权或应收账款作为质押的情况,质权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法律分析 质物未交付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押合同的生效与否以质押物转移登记或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质物未交付,则质押合同尚未生效。有价证券出质、基金份额或股权出质、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应收账款出质时,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第四百四十一条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四百四十五条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该内容由 刘莹莹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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