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处放弃继承手续可以撤销吗,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本人去现场吗?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关于公证处放弃继承手续能否撤销的问题以及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本人去现场办理的相关内容。此外,还详细说明了如何办理放弃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 一、关于公证处放弃继承手续能否撤销的问题 公证处放弃继承手续在办理过程中是无法撤销的,请您务必在再次办理公证时,将上一份公证书一同提交,方可使新办理的公证书生效。 《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一条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提出复查的期限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复查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载明申请人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本人去现场吗? 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本人去现场,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放弃继承公证需要当事人到现场办理公证。 三、如何办理放弃房产继承公证? 办理放弃房产继承公证的步骤是: 1.弃权人本人需要携带着身份证、户口簿及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弃权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所放弃财产的财产凭证到公证处办理。 2.弃权人在公证处填写相关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表,随后公证处会依据弃权人的意愿为其拟写一份弃权声明书,之后再由公证人员签字确认。 办理放弃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弃权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的) 4.声明书(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声明书当事人当场书写并签名) 5.房产证复印件。 6.去世人的死亡证明复印件。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七条规定,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本人去现场。具体来说,需要到当地公证处提交相关材料,并现场进行签名确认。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的规定,公证机构应当将申请或者遗嘱公之于众,除非有特定情形。因此,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本人去现场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1958-01-09)\t第八条\t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2020-12-29)\t第十五条\t民法典施行前,遗嘱人以打印方式立的遗嘱,当事人对该遗嘱效力发生争议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但是遗产已经在民法典施行前处理完毕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2020-12-29)\t第五条\t在遗产继承中,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判决确认其是否丧失继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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