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没有效 |
释义 |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是有效的,但是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通过无偿转让或者放弃债权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 一、此次恶意逃债转手行为是否有效? 债务人恶意逃债转手的行为一般是无效的,因为经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撤销债务人的逃债行为。对于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债务人的行为予以撤销。 二、为躲避债务离婚债务还有牵扯吗 夫妻双方为躲避债务而离婚,承担债务的一方将财产转让到另一方的,另一方仍会受到牵连,财产转让行为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三、债务人放弃继承权怎样办 如果债务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如果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没有影响债权的实现的,则不能撤销。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