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人大代表应当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二、要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同时,应当在会议上努力行使好会议期间的各项职权。 三、在闭会期间统一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有关专题调研等这些活动,人大的代表就应当对本人的生产和工作安排妥当,积极的参加活动,履行作为一个代表的职务。 四、作为人大代表,应当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五、必须保持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积极、认真听取以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六、作为人大代表,必须做好模范带头作用,自觉地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做到公道正派,日常工作要勤勉尽责,在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政府推进工作。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