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能。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享受物业服务,两者的关系、权利与义务都是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是合同关系,一方不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标准的话,另一方可以抗辩。因此,物业公司有提供服务的义务,相对而言,业主有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义务,业主不交纳物业费,属民事纠纷当中的违约责任。物业服务企业是经营性企业,不是公益机构或行政机构,其经营决策具有市场属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