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65岁老人工伤赔偿标准 |
释义 | 65岁的工伤赔偿标准,如果是年满60岁的人,无论男女都是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事实上超出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双方只能是存在劳务关系,那么也就没有什么工伤赔偿这一说法了,也是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但是受害人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人身损害赔偿。 一、实习期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发生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1、首先需要确认该伤者是实习学生还是试用期职工,两者发生工伤的赔偿方式是有很大的不同。 2、如果是受伤的是实习学生,从法律角度看,大学生实习阶段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成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与实习大学生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和保护,也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申请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是试用期职工,可以通过正常工伤认定程序,然后进行伤残鉴定,按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赔偿,这个与是否签订合同没有必要的联系。 二、到达退休年龄能否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丧失劳动者主体资格,不能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只能建立劳务关系。用人单位与以下人员之间产生用工争议的,按劳务关系处理: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其他。 三、劳动纠纷和劳务纠纷区别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如果双方不存在协商订立契约的意思表示、没有书面协议,也不存在口头约定,而是根据章程的规定而产生的一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具有整分合一性质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应当认为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 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3、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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