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残疾人可以被收养吗 残疾孩子可以被收养,指的是身患残疾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收养残疾孩子的程序: 1、向领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 2、向领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 (1)想要领养孩子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想要领养孩子的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领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二、想要收养特殊孩子需要哪些手续 1、领养的孩子是弃婴,或者被遗弃的儿童时,想要领养孩子的人应当提交本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本人生育情况证明 2、如果领养不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或者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婴儿、儿童,领养人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领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领养人无子女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3、领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证明。 三、民间收养小孩犯法吗 民间收养小孩,符合法律规定且办理收养手续的不犯法。从法律上来讲,收养要符合法律规定且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才合法。一般来说,民间收养涉及到违法问题的,比较常见的有买卖儿童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