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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爱人的哥哥去世了,他把房子给了我爱人,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手续
释义
    房屋继承手续的办理:首先和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协商分割房屋,房屋的归属确定之后再去公证处办理房屋继承公证,再拿着死亡证明、公证书和自己的身份证去房产管理部门要求过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我爱人的哥哥去世了。他把房子给了我爱人。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手续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具备以上两个证明后,法定继承人再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证明即可。上海市各区公证处本网站首页均可查询。 3、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的程序及收费标准 (一)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 A、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法律依据:《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B、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C、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D、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事程序流程示意图:房产交易中心收件窗口领表——收费窗**费—收件窗**件—发证窗口领证。 (三)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1元/平方米。 2、登记费:住宅 80元/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税:5元/本。 (四)领取房产证需携带证件 1、已交费的**; 2、继承人身份证; 3、收件清单。
    妻子的哥哥去世了,他把房子送给了我的爱人,怎样办理房子继承手续
    房屋继承手续的办理:首先和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协商分割房屋,房屋的归属确定之后再去公证处办理房屋继承公证,再拿着死亡证明、公证书和自己的身份证去房产管理部门要求过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他去世之前,我的朋友父亲把遗产分给了他的爱人
    法律分析:遗产是能给任何人的,遗产可根据遗嘱人的意愿来分派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父亲去世,母亲如何继承房子,需要父亲去世,母亲如何继承房子,什么手续
    父亲去世房屋由子女继承,过户的办理:如果父亲去世立下遗嘱房屋由子女继承,若母亲仍在世需要母亲将共有房屋份额赠与给继承人,并且要携带其他继承人的放弃继承申明书等证明材料,才能去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老人把房产全部给老儿子了,我是老二,可是我爱人去世了,我还能要到房产吗?
    老人去世后可以采取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遗赠继承留下的房产。当事人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当事人没有遗嘱的,一般通过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时具有继承顺序限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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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3: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