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涉嫌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1. 诈骗公私财物 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犯本罪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 数额特别巨大 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