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法规定股权变更,具体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