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与失踪人员离婚财产会怎么分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与失踪人员离婚,财产由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保管,还不能分割,若是被宣告死亡,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宣告失踪是不能够自动离婚的,只能起诉离婚。 一、丈夫去世后房产怎么分? 丈夫去世后房产分割如下:1、若该房产属于丈夫一人财产,则房产应按丈夫遗嘱内容分割,没有遗嘱的,该房产应按法定继承平均分配给法定继承人。对于生活有困难或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2、若该房产为夫妻共同房产,则应先将房产的一半产权归于女方,剩余的一半房产按上述继承方式分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爸妈离婚儿女能继承财产吗 夫妻离婚分割财产孩子没有份。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孩子并不是财产所有者,因此,离婚时夫妻有权要求平等的进行分配,孩子却没有权利要求分割。 离婚主要有这几个法律后果: 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2、如果涉及子女抚养的话,子女抚养权归属一方。 3、夫妻的共同财产要分割,共同债务要共同承担。 离婚后的子女关系: (1)离婚不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2)未成年子女和父母一方生活,但父母双方均为其监护人,关于该子女与哪一方共同生活以下列方式确定: ①双方达成协议的依协议 ②达不成协议的由法院判决: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支付子女的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4)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通常父母的财产只能通过赠与或者继承获得,继承按照以下规则进行: 1、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进行继承; 2、都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民法典对继承范围顺序是什么? 《民法典》对继承范围的顺序是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处理遗产。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分配财产。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经继承人协商同意后,财产分割也可以不均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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