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延期支票期限的标准为: 1、一般来说支票的填写日期应是出票当日,它的有效期是自出票之日起10日内有效; 2、远期支票是指签发支票之日与支票上注明日期不符,支票日期在实际签发日以后,多由于付款单位目前账户存款余额不足,预计以后存款到账才办理的支票。这种情况虽然银行不允许,但实际工作中还是有保障的,和空头不一样; 3、远期支票的滞后日期不要太长,一般三两天,如果时间太长,风险较大,有欺诈的嫌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八十一条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第九十一条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