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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特别程序6种案件范围
释义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包括以下六种: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失百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选民资格的基本条件:1、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2、国籍:必须具有中国国籍。3、政治权利: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选民资格也称选举资格。世界各国对选民资格都有具体的规定,国家制度、社会制度、阶级关系等决定着选民资格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规定,凡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均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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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19: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