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不还义务吗 |
释义 |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一般没有义务偿还,但是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另一方需要偿还,而夫妻共同债务要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 一、应该如何处理离婚债务?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双方另有约定除外。债务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时,夫妻一方事后追认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如果没有事后追认则属于个人债务,离婚后对方不需要承担偿还义务。 二、离婚多久可以不负对方债务 夫妻离婚后的债务就属于个人债务了。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仍需夫妻共同偿还。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民法典中离婚时债务应如何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个人所负债务由个人偿还。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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