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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四川成都市建行ETC怎么处理
释义
    成都建行ETC的办理步骤如下:首先携带行驶证、身份证、储蓄卡或信用卡前往建行办理;填写申请表并复印相关材料;在智慧柜员机上填写信息并授权确认;拿到建行ETC卡并到指定地点安装;个人用户还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身份证、银行卡等材料;单位用户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书、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整个流程约需1小时。
    法律分析
    成都建行ETC的办理步骤如下:首先,您需要携带行驶证、2代身份证、建设银行储蓄卡或建设银行信用卡,并驾驶您的汽车前往能够办理ETC的建设银行。接着,到达银行大厅的ETC柜台,按照柜台上的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这个过程大约需要3分钟的时间。
    3、然后工作人员会叫你把身份证和行驶证拿去复印。
    4、拿上申请表和行驶证的复印件到智慧柜员机,找工作人员办理。
    5、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在智慧柜员机上填写车牌、电话和身份信息等相关资料,并让工作人员授权确认后,工作人员会给你一张建行ETC卡,大约5分钟时间。
    6、拿上ETC卡到刚开始填写申请表的柜台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带上设备到你的汽车安装并拍照,大约花费2分钟时间你的ETC就安装好了,以后再也不怕在收费站堵车了。
    二、个人用户手续材料
    1、携带本人车辆行驶证的原件与复印件(车辆行驶证需提供正本、副本和照片页)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本人名下银行卡,须本人办理,不可代办;
    3、填写ETC业务服务协议、贷记卡ETC业务扣款授权书及ETC业务用户信息登记表。
    4、填写完表格审核通过后,银行工作人员安装etc软件,安装完成使用。
    三、单位用户手续材料
    1、携带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直接办理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授权他人办理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出具的授权书、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ETC业务服务协议、贷记卡ETC业务扣款授权书及ETC业务用户信息登记表。
    4、填写完表格审核通过后,银行工作人员安装etc软件,安装完成使用。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规程(试行)》(2019版)的规定,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用户需要准备以下手续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户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验证身份信息。
    2. 车辆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用户需要提供本人车辆的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以验证车辆信息。
    3. 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用户需要提供本人车辆的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以验证车辆信息。
    4. 电子标签:用户需要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标签,并将其粘贴在车辆的挡风玻璃上。
    5.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用户需要提供本人开户的银行开具的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以验证银行信息。
    6. 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用户需要提供本人开户的银行开具的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以验证银行信息。
    7. 电子发票:用户需要提供本人车辆通行产生的电子发票,以验证通行记录。
    8.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用户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以上材料需真实、有效,并在ETC服务点的业务处理系统中进行登记。如用户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全,将无法正常办理ETC通行服务。
    结语
    成都建行ETC的办理步骤简单易懂,只需携带相关证件前往指定银行柜台即可。个人用户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与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以及银行卡,单位用户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完成后,即可拿到建行ETC卡并安装使用,解决在收费站堵车的问题。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五章 收单业务管理 第八十五条 收单银行应当加强对收单业务移动受理终端的管理,确保不同的终端设备使用不同的终端主密钥并定期更换。收单银行应当严格审核特约商户安装移动受理终端的申请,除航空、餐饮、交通罚款、上门收费、移动售货、物流配送确有使用移动受理终端需求的商户外,其他类型商户未经收单银行总行审核批准不得安装移动受理终端。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三章 业务准入 第三十条 商业银行为其他机构(非特约商户)开展收单业务提供结算服务,应当提前30个工作日持中国银监会批准文件、总行授权文件、合作机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详细信息、合作机构相关业务情况和财务状况、业务流程设计材料、书面合同、负责对合作机构进行合规管理的承诺书、风险事件和违法活动的应急处理制度、其他相关材料向当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五章 收单业务管理 第七十三条 收单银行应当加强对特约商户资质的审核,实行商户实名制,不得设定虚假商户。特约商户资料应当至少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或相关纳税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财务状况或业务规模、经营期限等。收单银行应当对特约商户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现场调查,认真核实并及时更新特约商户资料。
    收单银行不得因与特约商户有其他业务往来而降低资质审核标准和检查要求,对批发类、咨询类、投资类、中介类、公益类、低扣率商户或可能出现高风险的商户应当从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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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0:5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