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要求包括: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只有在街道登记的失业者才能申请)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停领失业保险金: 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工作达到规定次数的6、失业人员死亡的。 失业金领取标准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决定失业保险金发放金额的两个主要因素就是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失业金每月发放标准。一般领取期限越长,发放标准越高则失业保险金发放金额越多。 其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失业金领取金额业保险金领取期限X失业金每月发放标准。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